2008年6月12日星期四

书名: 野性的呼唤

出版社:玲子传媒私人有限公司

出版日期: 2006 8

原者: 杰克 · 伦敦

译者/ 编改: 黄美芬

叔本类别: 励志,成长


内容简介


巴克是一只杂交狗,一出世就住在米勒法官的大洋房里。一天晚上,他被法官园丁的助手偷了,卖给一位加拿大雪中快邮业务人员,变成一只拉雪橇的狗。

加拿大生活很苦,巴克几乎每天都得工作。在这种情况下,它很快就学会了在雪地生存的基本能力。这些狗为了夺得队伍的领导权,时时互相残杀。巴克渐渐恍悟,这就是生活,没什么公平不公平的。他变得越来越野,自己开始健壮起来,最终杀了队长斯皮茨,成为队长。

过了一阵子,换了不少主人,最后的主人是桑顿。巴克和桑顿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。一天过一天,巴克越来越想回归原野,但是它对桑顿的爱实在太强了,巴克始终离不开他。

一次去探险,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,巴克非常伤心。现在它没有原

因留在人社会里。他跟着呼唤声,与狼为伍,回归原野。






分析主要人物

1) 巴克

它是一只好学聪明的狗,也是故事的主角。它是杂交狗,有狼为祖先。

非常恨斯皮茨。

如果用狼的个性和习惯来和巴克的比较,可以看出不少共同点。狼是个性凶猛的动物,这也许是巴克性格较凶猛的原因。狼也有所谓的‘男性领导者’,和巴克夺取队伍的领导权的作为很相似。

2)斯皮茨

它是拉雪橇队伍的队长,非常有经验,控制得了全队,性格残忍。它的样貌和善,其实很虚伪。他和巴克可算是队伍里最厉害的两只狗,所以常常和巴克打架,保护自己的领导权。

3) 桑顿

他是巴克最后的主人,善良,仁善,宽厚。他把巴克看成是自己的孩子似的,非常爱护巴克。


分析结局

这本书的结局描写的是巴克最终回归原野。结局分成三段。

第一段是描写印第安人注到有一直很特别的狗带领狼队伍。很明显,这必定是巴克。第一段也说明了狼种里的变化:以前全身灰毛的狼,身体突然长出棕褐色以及白色的细毛。这肯定是巴克的后代。

第二段是说明印第安人的另一个发现:每逢夏天,在一个山谷里会出现一只狗,会沿着池塘一边走一边哀嚎,然后离去。因此,印第安人都不敢进这一个山谷。巴克又出现了,那个池塘是桑顿死去的地方。巴克忘不了他,所以到池塘纪念。

第三段是描述那只狗是怎样在加入狼群。到了冬夜,狼群就会跑进那山谷,那只狗会在它们面前奔跑,叫。

总之:巴克加入了狼群,和狼一起相处,生活,他的后代都长着一些棕褐色及白色的细毛。但是到了夏天,他就会离开,到池塘(桑顿死的地方)纪念。等到冬夜,狼群会在池塘出现,巴克又跟他们跑走。





读后感及推荐

《野性的呼唤》是家喻户晓的小说。我的爸爸曾经说过:“你知道吗,野性的呼唤是多么令人沉闷的,读到一半我就睡着了。”因此,非常信任爸爸的我一直以 来都对这本书的知名度感到很迷惑,直到我翻开这本书的一刻。
这本书生动有趣,对我来说,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是把人的不同感情,个性放在狗的身上,让读者能体会
到狗儿们的心情。此外,作者制造了一种很野蛮,残暴的环境,让读者提心吊胆。

尽管巴克遇到什么挫折,他始终不倒下来,咬着牙关度过每一关;这种精神真令人敬佩。我们可以从巴克身上学习,在现代社会里,很多人遇到不同的挫折与问题,因为自己缺乏坚持不懈的精神,很快地就放弃。

我极力推荐这本书,因为它不但故事生动,情节扣人心弦,还带出了不屈不挠,至死不渝的大道理。巴克那种不到终点不放弃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。